基本信息
办事信息 | |||
适用范围 | 申请民用爆炸物进出口许可审批 | ||
受理机构 | 安全生产司 | 决定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申请接收 | 联系电话:010-68205388 网址:www.miit.gov.cn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 ||
办理方式 | 在线办理、现场办理、邮寄办理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 ||
办公地址 和时间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 | 审批通过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 | ||
结果送达 | 行政许可结果由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
提示:具体申请材料示例和模板请下载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后进行查看
办理条件 |
(一)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含半成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 (二)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出口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定品种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一)严禁进出口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未达到申请条件相关要求的。 |
提示:具体申请材料示例和模板请下载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后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