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事信息 | |||
适用范围 | 本办理指南适用: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
受理机构 |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 决定机构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型 |
申请接收 | 在线办理 | ||
办理方式 | 在线办理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公地址 和时间 |
办公地址: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地址请网上查询。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8:30~晚17:00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 | 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通过的,审批结果可通过安全员证书查询系统(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进行查询。 | ||
结果送达 | 结果通过本系统送达,申报人可在本系统跟踪办理进度。 |
办理条件 | “安管人员”由受聘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 2.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4.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二)证书延续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由核发证书的通信管理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质量测试合格结果有效期为1年)。 4.“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向核发证书的通信管理局申请证书延续。 (三)证书变更 1.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向核发证书的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跨省变更的,向变更后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变更前证书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同意后,由变更后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证书类别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原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禁止性要求 | “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